7月16日消息,据火小律公众号,一重庆案例被告人何某因在某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上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赚取差价获利,被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万元。 一审判决后,何某并不甘心,上诉至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过程中,何某声称所从事的虚拟货币和人民币之间的兑换业务并不构成资金支付结算行为,因此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于近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相关文章
SignalPlus波动率专栏(20240729):“Never Sell Your Bitcoin”
在周日备受瞩目的比特币 2024 峰会上,美国总统候选人特朗普作为重磅嘉宾发表演讲。演说开 […]
金色晨讯 | 7月28日隔夜重要动态一览
21:00-7:00关键词:特朗普、英国、Cynthia Lummis 1.特朗普:比特币市值未来会超越黄金; […]
ArkStream Capital:应用链未来可期,应用的机遇已至
TL;DR 1. 应用链的发展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包括基础设施的成熟、区块空间的竞争加剧、 […]